学校决定召开传达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会议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会议时间
11月3日(星期四)下午3:00
二、会议主题
传达学习全省传达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大会精神,以及全省教育系统传达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研究部署学校贯彻落实工作。
三、参会人员
校领导,党委委员,全体中层干部,正高职称人员。
四、会场安排
十楼会议室:校领导,党委委员,党政办、纪检监察室、宣传统战部、审计工作部、人力资源部、教务部、财务部、招合部、科技部、信息化建设部、发展规划部、物资招标采购中心主要负责人。
2-801会议室、中山校区D302会议室:其他中层干部、正高职称人员。
五、其他事项
(一)请党员参会人员佩戴党员徽章。
(二)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,如会前14天内有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史、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驻留史、干咳、乏力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的,不得参会。会议全程佩戴口罩。
(三)会议重要,请提前10分钟到会场,如有疫情防控管理不能回校之外原因不能参会的,需向学校主要领导请假,未审批同意者不得缺席会议。
请各部门、单位于11月1日中午前将广州和中山校区参会人员名单报宣传统战部。
联系人:罗世颜;电话:83509775。
党政办公室 党委宣传统战部
2022年10月31日